記者15日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為進一步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強化建設用地環境監管,省生態環境廳依托“生態云平臺”設置具有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環境問題舉報功能的“建設用地環境監管平臺”。該平臺將全程跟蹤問題整改情況,并及時將問題整改進展反饋給舉報者。
微信舉報方式為:關注“福建生態環境”公眾號,進入公眾號首頁,點擊頁面右下角“微互動”,打開微互動菜單,選擇“建設用地環境監管”,進入頁面提示,點擊“繼續訪問”,進入“建設用地環境監管”頁面,填寫投訴對象(項目名稱),選擇“問題所在地址”,填寫市(區)、縣(市、區)以及詳細地址,點擊“地圖定位”,再點擊“問題類型”選擇舉報問題所屬的類型,輸入“問題描述”,上傳照片,最后選擇“實名”或“匿名”提交舉報。(來源: 福建日報 記者 潘園園)
微信舉報方式為:關注“福建生態環境”公眾號,進入公眾號首頁,點擊頁面右下角“微互動”,打開微互動菜單,選擇“建設用地環境監管”,進入頁面提示,點擊“繼續訪問”,進入“建設用地環境監管”頁面,填寫投訴對象(項目名稱),選擇“問題所在地址”,填寫市(區)、縣(市、區)以及詳細地址,點擊“地圖定位”,再點擊“問題類型”選擇舉報問題所屬的類型,輸入“問題描述”,上傳照片,最后選擇“實名”或“匿名”提交舉報。(來源: 福建日報 記者 潘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