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農村宅基地存在的計劃指標需求不平衡,指標使用要求不夠明確,指標被挪用等問題,近日,我省出臺《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實施細則》,明確將以專用指標保障、加強規劃管控、完善用地和規劃審批、統一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等措施,切實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
我省明確,要強化在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專項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每年省自然資源廳和省農業農村廳要以縣域為單位,綜合提出需保障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需求,經省政府同意后報自然資源部。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及時開展農村宅基地現狀和需求調查,準確掌握本地農民建房新增建設用地需求,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及時申報、合理使用、建立臺賬、做好核銷,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
各市應組織編制好“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預留空間。已有村莊規劃的,要嚴格落實。沒有村莊規劃的,要統籌考慮宅基地規模和布局,與未來規劃做好銜接。要優先利用村內空閑地,盡量少占耕地。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占用農用地的,在下達指標范圍內,各市政府可依法委托縣級政府批準。縣級政府必須遵循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等原則,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及審查標準規范進行農用地轉用審批,并優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審批。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占用耕地的,市、縣級政府負責組織自然資源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統一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市域范圍內無法落實占補平衡的,按照有關規定在省域范圍內跨市易地落實補充耕地。
各市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政策,指導和督促規范有序開展工作,要依法落實“一戶一宅”,嚴格執行宅基地標準,科學把握分戶的合理性。對在城市和集鎮規劃區外拆并村莊、建設大規模農民集中居住區的,必須依法決策、嚴格把關,不得強迫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來源: 遼寧日報 張晟南 記者 劉佳)